蓄電池操作安全和注意事項
1. 有關操作說明書應放在可隨時看得到的地方,操作人員應受過培訓,或在專業(yè)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。
2. 在蓄電池附近不得有任何明火,以防引燃空氣中的可燃氣體。
3. 蓄電池充電車間應保持良好的通風,有利于可燃氣體的擴散。
4. 進行對蓄電池的有關操作時,工作人員應穿戴好護目鏡和防護服。
5. 如有電解液(酸液)濺入眼睛或皮膚,要立即用大量清水進行清洗并請醫(yī)生檢查和治療。衣服上的電解液可用清水洗凈。
6. 蓄電池上不的放置外來的物體或工具,以防電池短路發(fā)生。
7. 起吊蓄電池時,要用適當?shù)牡蹙?,防止損壞蓄電池的殼體,連接電纜等部件。不得傾斜蓄電池。
8. 蓄電池的插頭,插座的極性要正確連接。只有在斷電的時候,才能分離插頭插座的連接。
9. 放電后,盡早時行充電,充電時,電池溫度會升高約10℃。
10. 蓄電池的溫度不可超過55℃,否則會降低電池的壽命。所以,開始充電時的溫度必須低于45℃。如大于45℃,應等冷卻后再充電。
11. 放電不要超過標準容量的80%,此時,電解液密度不低于1.13公斤/升。經(jīng)常過度放電將降低電池的壽命。
12. 充電過程必須完全,經(jīng)常斷續(xù)充電會損傷蓄電池。
13. 加水只能在完全充電后,并須采用合格蒸餾水。
14. 如有電解液流入電池箱,要用清水稀釋并抽干。
電池不宜放電至低于預定的終止電壓,否則將導致過放電,而反復的過放電則會導致容量難以恢復,為達到好的工作效率,放電應0.05-2C 之間,放電終止電壓如上表1所示。
2) 放電后請迅速充電,特別是在深放電后更應立即充電,否則將可能導致電池容量無法恢復。
3) 放電時請將電池溫度控制在-15~5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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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電池容量保持
以下因素將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
(1) 重復的深放電,尤其是重復的淺充電后的深放電
(2) 使用環(huán)境溫度過高
(3) 過充電,特別是涓涓浮充充電
(4) 過大的充電電流.
(5) 充好電的電池如果長時間未使用,特別是在高溫環(huán)境下,將會導致自放電的加速和容量的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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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電池的貯存
蓄電池應貯存在低溫,干燥,通風,清潔的環(huán)境中,避免熱源、火源、陽光直射,充足電存放,而每3-6個月補充電一次。